| 5月19日-21日请在此留下您的祈祷及祝愿,并为5·12地震中逝者默哀
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公告全文如下:
国务院公告
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,国务院决定,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。在此期间,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,停止公共娱乐活动,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。5月19日14时28分起,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,届时汽车、火车、舰船鸣笛,防空警报鸣响。

5月19日-21日请在此为5·12地震中逝者默哀
让我们和那些失去亲人朋友的同胞一起,为那些在地震中逝去的同胞们,表示最沉痛的悼念。
请大家复制回复此图片,并留下您的对震区同胞的问候及祝愿,并哀悼逝去的同胞。
让我们为那些在地震中遇难的同胞们默哀,祝他们一路走好! |